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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離婚的人還真不是普遍的多

 例如,喔~孫先生跟賈小姐

喔喔,還有最近很紅的蘇小姐

跟糾纏以久的陳先生和王小姐

一堆人

真是讓我不懂

那當初到底是看上他哪一點結婚?

看上他有錢?

還是看上他可以幫你養孩子?

只是我好不懂,為什麼孫先生可以任意把孩子帶走,並且不讓賈小姐去看孩子?

他有這種權力嗎?

為何不能去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無法跟孩子見面問題(家家有本難念的經,這檔事其實我也不懂)

有了孩子又怎樣?難道會因為你是藝人的身分就影響你嗎?

既然生下孩子是不是該對他負責?

負責不是給他一個有爸爸的家就算了

搞呈現在這樣還可以鬧上新聞頭版,是不是該拍拍手說你好棒!

不是我要落井下石,是我實在不喜歡女生要假裝柔弱什麼都要靠男人!

為什麼就不能自己來?

如果我真的懷了孩子,我如果對孩子的爸還有情,我想生,那我就自己一個人生,一個人養,等到孩子大到問我爸爸呢?

我就會慢慢告訴他,為什麼他沒有爸爸陪在身邊

(其實我覺得有時候沒有爸爸,小孩子比較容易學好,因為他會覺得媽嗎辛苦所以比較聽話<這會不會是又我另一個幻想>)

不過還是希望以後可以找到真的對我狠的人

不是口頭說說

不過不結婚其實也沒差拉

一個人其實很快樂

頂多在去多領養幾個孩子就好

唉呦唉呦,好沒重點的網誌哪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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